全国人大代表、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没想到,国家尽早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的个人议案,能引起那么多代表的共鸣。作为国内知名的通信专家,杨震就经常接到推销电话,对方经常能直呼其名,至今不知道自己的信息是从哪里泄露出去的。他举例说,“你身上携带一个健康检测仪,监测血压、心跳、血糖这些个人信息,但它是联网的。如果网络上没有很好的保护措施,除了你以外,别人也能知道你的这些信息”。这让杨震感到恐慌,“如果社会不用某种规章制度约束,没有法律,早晚有一天会出大事。虚拟世界要正常运行一定要有序,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约束”。(2016-03-13中青报)
日新月异的互联网及科技手段,在给公众带来丰富便捷生活的同时,也受到了困扰和侵害。公民的户籍、通讯、资产、出行等信息成为“商品”,频遭垃圾信息骚扰和非法调查。买了新房,装修公司电话就“接踵而至”;孩子还未出生,手机已被奶粉推销电话打爆…更可怕的是滋生出诈骗、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。江苏警方曾破获一起倒卖个人信息案,犯罪嫌疑人称,不仅能搞到手机号、户籍信息,甚至能用5分钟定位一部手机,误差不超200米。
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2012年做过一项调研:97.4%的受访者表示曾收到垃圾短信或骚扰电话,六成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环境不太安全。除了网民缺乏信息安全意识,自然保护能力弱小,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谋利早就形成灰色利益链,再加上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,尤其是立法保护滞后,垃圾信息、网络欺诈、黑客攻击、网络恐怖等越来越多的网络犯罪不断出现,不仅危及着公民人身财产安全,甚至已严重影响到国家政治、经济、军事和文化的安全。
怎样才能保护个人信息,立法常常被当成“终极武器”。目前,据称我国已出台与网络相关的法律,涉及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有将近40部,法规有30部,但这些散落各处的法律条文和规章,由于相互交叉,多头管理,概念模糊、主体不明、处罚乏力、人才技术不足等,反倒严重制约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。
不错,早在2003年,国务院信息办就曾委托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承担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的研究课题,在参考了欧盟、美国等国制度的基础上,于2005年形成近8万字的《个人信息保护法(专家建议稿)及立法研究报告》完成。2008年,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草案呈交国务院。但此后立法进程却嘎然而止。(2012年05月23日中青报)因于涉及电信、工商、银行、司法、公安、民政等多个部门领域,利益纠葛导致相互掣肘,造成立法步履维艰。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从动议、启动,至今算来已达十多年,如今仍在代表委员的千呼百唤之中。杨震说,美国在上世纪末即推出了“电子隐私法”,欧盟出台了“大数据保护法”,包括公民的详细信息是什么,怎么采集、保存、传输,谁有权发布、访问等,说明西方发达国家已意识到虚拟世界需要与现实世界一样,将人的隐私、数据严加保护。但互联网发展速度让世界震惊的中国,虽然有很多互联网的法律法规,“但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几乎没有”,不能不说是一大撼事。
可见,亟待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按下“快进键”。全国人大从善如流,及时出台一部专门、权威的法律,形成公民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“防火墙”,依法打击任意泄露公民信息,侵害生命和财体的犯罪行为,确保公共和社会安全,已成当务之急,不能再迟误下去了。
(文/ 刘效仁)